我市门诊慢性病利民便民民生实事工程自3月1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优化门诊慢性病服务,方便参保患者更好、及时地享受门诊慢性病医保待遇,秦皇岛市门诊慢性病利民便民民生实事工程自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一是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各有增加。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分别由原来的28个和24个统一调整至32个,城镇职工较之前新增了心脏瓣膜病、帕金森、血友病、重症肌无力等4个病种,城乡居民较之前新增了复杂性心律失常、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旁腺功能减退、难治性溃疡、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紫癜、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等8个病种。调整后,实现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规范统一。
二是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普遍提高。例如,糖尿病由元提高至元,冠心病由元提高至元。
三是对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评定标准进行了统一。实现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间转换关系时评定结果互认。
四是对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评定流程进行了调整。按照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评定流程,将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向医保经办机构每半年申报评定一次调整为向指定的门诊慢性病评定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申报评定,申报及评定流程按照《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秦医保〔〕号)规定执行,做到月申报、月评定,提高评定效率,使参保患者能尽早享受待遇。
与以往的门诊慢性病*策相比,新*策将更利民更便民。此举将有效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和效能,使人民群众在看病就医、健康保障上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河北省年版药品目录自3月1日起实施
近日,秦皇岛市医保局根据国家和河北省年版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及要求,对药品目录进行了有进有出的调整,医保目录进一步优化。新版药品目录新增了种药品,将惠及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新版药品目录自年3月1日起实施。
年年底国家通过谈判将包括创新药在内96种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50.46%。对临床治疗必需、应用较多的23种药品直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治疗癌症、慢性病、儿童疾病等药品。
我市此次调整是落实国家和省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将国家增加的种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将29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删除的药品从我市医保药品目录内删除。
为保障新*策切实惠及百姓,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医保药品目录调入、调出药品情况,对本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及时配备、合理使用药品,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新增药品特别是谈判成功和续约谈判成功药品的配备、使用,保障患者用得上、用得好。
医保新增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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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秦皇岛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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