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结对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度市区结对帮扶城市特困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盐结办〔〕3号)要求,现将年度市区结对帮扶城市特困家庭申报工作公示如下:
一、申报条件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元)以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
1.年度已认定为城市特困家庭;
2.有子女读高中、大学;
3.零就业家庭(包括因疫情影响失去工作或收入来源);
4.有家庭成员患医保界定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症;慢性肾脏病(CKD3-5);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慢性活动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病;肝硬化;克罗恩病;脑卒中恢复期(2年内);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类风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症;垂体瘤;运动神经元病;皮肌炎;多发性肌炎;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型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抑郁症(经过专科住院治疗),年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
5.遭受重大灾害,生活难以为继。
已享受“低保”或重残救助,以及经年度帮扶已脱贫的家庭不再纳入申报对象。
二、申报时间
年3月7日至3月13日。
三、申报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到新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