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04月12日下午,医院乳腺中心GCP办公室启动了一项名为“比较Atezolizumab与蒽环类药物/紫杉烷为基础的辅助化疗联合治疗与单独化疗对可手术治疗的三阴乳腺癌”的III期临床研究。本次临床研究由吴新红教授担任PI和主持,参与者包括乳腺中心所有医师、部分研究护士和来自放疗、影像、病理等方面的专家及GCP相关部门的授权医务人员。
试验分组
实验组:P-EC联合PD-L1抑制剂辅助治疗
对照组:P-EC辅助治疗
研究目的
目的是评价Atezolizumab+T-AC/EC联合辅助治疗与T-AC/EC单独辅助治疗相比在完成以治愈为目的II~III期原发性肿瘤手术并且是术后辅助全身治疗候选者的TNBC初诊患者中的疗效、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
主要疗效目的
评价Atezolizumab+T-AC/EC联合辅助治疗与T-AC/EC单独辅助治疗相比在TNBC患者中的疗效
相应终点
iDFS指从随机入组开始至首先发生下列任一事件的期间:
?同侧浸润性乳腺肿瘤复发(即,一种累及同一乳房实质为主要原发病灶的浸润性乳腺癌)
?同侧局部浸润性乳腺癌复发(即,在腋下、局部淋巴结、胸壁和/或同侧乳房皮肤中出现的一种浸润性乳腺癌)
?同侧第二个原发性浸润性乳腺癌
?对侧浸润性乳腺癌
?已被组织学证实和/或临床/放射学诊断为复发性浸润性乳腺癌的远端复发(即,任意解剖部位[上述部位除外]中出现乳腺癌迹象)
?任何原因引起的死亡,包括乳腺癌、非乳腺癌或未知原因
次要疗效目的
1评价Atezolizumab+T-AC/EC联合辅助治疗与T-AC/EC单独辅助治疗相比的疗效
2根据EORTCQLQ-C30机能和HRQoL量表测量结果评价Atezolizumab+T-AC/EC联合治疗与T-AC/EC单独治疗相关的机能和HRQoLPRO
相应终点
?基于PD-L1选择的肿瘤状态(IC1/2/3)的亚群的iDFS?阳性淋巴结疾病的亚群中iDFS
?OS是指从随机化开始至全因性死亡的时间
?iDFS定义与主要终点定义相同,但包括第二个原发性非乳腺侵润癌事件(任何部位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和原位癌除外)
?RFI指从随机分配至出现局部、区域性或远端疾病复发的时间
?远端RFI指从随机分配至远端疾病复发的时间DFS指主要终点的任何事件和新诊断为同侧或对侧非浸润性乳腺癌
主要入选标准
?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签署ICF时年龄≥18岁,男女不限
?东部肿瘤协作小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0或1
?患有非转移性可手术治疗的II~III期乳腺癌
?患有淋巴结阴性疾病的患者其病理学肿瘤大小须2cm。如果至少有1个病灶2cm,则患有淋巴结阴性、多灶性、多中心或双侧乳腺癌的患者具有合格性
?组织学检查结果记录为TNBC(HER2、ER和PgR状态为阴性)
?中心实验室判定HER2和ER/PgR阴性
–在随机分配前进行中心实验室评估
–中心实验室评估证实不是三阴性肿瘤的患者不符合入选标准
–如果采集所有散在性病变并且经中心实验室证实为TNBC,则患有多灶性浸润性肿瘤或多中心浸润性肿瘤的患者符合入选标准
有非TNBC侵入性成分的患者不能参与本研究
?最终乳腺癌手术(或如果乳腺癌需进行额外切除术,则为最后一次以治愈为目的的手术)和随机分配间不能超过8周(56天)
?ECHO(首选)或MUGA扫描测量的基线LVEF≥53%(基线LVEF在研究治疗开始前28天内进行。)
?按下述实验室检查结果定义,有足够的血液学和终末器官功能,这些检查结果需在首次研究治疗前28天内完成: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个细胞/μL(第1疗程第1天前2周内,未进行G-CSF支持治疗)
–淋巴细胞计数≥个细胞/μL–血小板计数≥,个细胞/μL(第1疗程第1天前2周内未输注血小板)
–血红蛋白≥9.0g/dL
为达到这一标准,患者可输血或接受促红细胞生成素治疗
?手术切除术中获得的代表性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的肿瘤标本石蜡块(首选)或至少25片未染色切片,以及记录当地实验室评估的ER、PgR和HER2阴性的相应病理报告。基线期可提供20-25片未染色切片的患者经过与医学监查员讨论可能符合入选标准。
(Tip:截至当前,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只批准11片)
?根据肿瘤细胞总量和肿瘤活细胞含量判定为高质量的肿瘤组织,且在入选前由中心实验室评估PD-L1表达。不接受细胞学标本的细针抽吸、刷洗和细胞颗粒。未评估肿瘤组织PD-L1表达的患者不符合入选标准
?如果递交多个肿瘤标本,若至少一个标本可评价PD-L1,则患者符合入选标准。分层时,患者PD-L1评分是样本中的最大PD-L1评分
?对于育龄期妇女:同意禁欲(克制异性间性行为)或采取避孕措施,同意不捐献卵子
?对于男性患者:同意禁欲(避免异性性交)或采取避孕措施,并同意避免捐精
?未绝经(非治疗诱导性闭经≥12个月)或未进行绝育手术的妇女,在开始研究药物治疗前14天内,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
?具有依从预定访视、治疗方案、实验室检查和其它研究步骤(包括完成PRO问卷)的意愿和能力
主要排除标准
?浸润性乳腺癌既往病史
?UICC/AJCC肿瘤-淋巴结转移分类(第8版)中规定的T4临床肿瘤,包括炎症性乳腺癌
?对于当前诊断的乳腺癌,既往全身性抗癌治疗(如,新辅助疗法或辅助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抗-HER2治疗(如,曲妥珠单抗、trastuzumabemtansine、帕妥珠单抗、拉帕替尼、奈拉替尼或其他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激素疗法或抗癌RT,本研究条件下计划的治疗方法除外
?因任意恶性肿瘤既往接受蒽环类药物或紫杉烷治疗?DCIS和/或LCIS病史,采用全身治疗、激素疗法或RT治疗同侧乳腺癌,随后出现侵润癌
?仅采用手术治疗DCIS/LCIS的患者和/或采用RT治疗对侧DCIS的患者可入组研究
?RT辅助治疗出现临床指征时禁用RT治疗
?随机分配前,出现方案规定心肺功能障碍
?随机分配前5年内既往患有恶性肿瘤病史,但转移或死亡风险可忽略不计,且经治疗后预期可痊愈的恶性肿瘤除外(即,已适当治疗的宫颈原位癌或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
?具有对嵌合或者人源化抗体或者融合蛋白产生重度变态反应、过敏反应或者其他超敏反应的病史
?已知对由中国仓鼠卵巢细胞生产的生物药物产品具有超敏反应
?已知对Atezolizumab制剂任意成分具有过敏反应或超敏反应
?已知对紫杉醇(如,聚乙二醇35蓖麻油)、环磷酰胺或多柔比星/表柔比星制剂中的任意成分具有过敏反应或超敏反应
?已知对非格司亭、培非司亭或GM-CSF制剂具有过敏反应或超敏反应
?具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免疫缺陷病,或相应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重症肌无力、肌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炎症性肠病、抗磷脂综合征、韦格纳肉芽肿、干燥综合征、Guillain-Barré综合征或多发性硬化症
?患有特发性肺纤维化病史、机化性肺炎(如闭塞性细支气管炎)、药物性肺炎、特发性肺炎或胸部计算机断层扫描(CT)筛选时发现活动性肺炎证据
?允许有辐射场(纤维化)放射性肺炎史。正在针对HBV接受抗病*治疗
?排尿受阻
?活动性肺结核
?启动研究治疗前4周内发生的严重感染(包括但不限于因感染并发症而住院治疗、菌血症或重症肺炎)
?启动研究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治疗性口服或静脉输注抗生素
?接受预防性抗生素治疗(如预防治疗尿路感染或预防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恶化)的患者可入组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非诊断性大型手术,或预期将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进行大型手术
?曾行同种异体干细胞或者实体器官移植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种过减*活疫苗,或预期在研究期间或Atezolizumab末次给药后5个月内需要接种此类疫苗
?患者必须同意开始研究治疗前28天内、治疗期间或Atezolizumab末次给药后5个月内(随机至Atezolizumab治疗组的患者)不接种活化减*流感疫苗(如FluMist?)
–因任何其他疾病、代谢功能障碍、体检结果或临床实验室结果,而禁止使用该试验药物,或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解释、或使患者面临治疗并发症的高风险
–既往接受过CD激动剂或免疫检查点阻断疗法治疗,包括抗-CD40、抗-CTLA-4、抗-PD-1和抗-PD-L1治疗性抗体治疗
–在启动研究治疗前4周内或5倍药物半衰期内(取二者中较长者),接受过全身免疫刺激剂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素、白介素-2)
–开始研究治疗前2周内接受全身免疫抑制药物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泼尼松、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和抗肿瘤坏死因子[抗-TNF]α药物),或预期研究期间需要全身免疫抑制药物治疗
?对于接受过急性、低剂量、全身性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例如因恶心给予一次性剂量的地塞米松),经研究者与医学监查员协商,并经医学监查员批准后,可参与本项研究
?允许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和盐皮质激素(如氟氢可的松)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妇女
–已知有临床肝病,包括酒精性肝炎、肝硬化和遗传性肝病
–处于任何法律保护下(监护/监管)
有意者医院乳腺中心
李医生:
郑医生:
金医生:
程医生:
范医生:
通讯员:医院乳腺中心朱莉芳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