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度“巩固脱贫保”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深化年度农村边缘人群防贫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镇年“巩固脱贫保”及“农村贫困边缘人群防贫保险试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巩固脱贫保
(一)参保对象。以年底扶贫信息系统脱贫人口数为准,不含系统中已动态调出人口。
(二)参保时间。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三)保费标准。元/人·年。
(四)参保方案。“巩固脱贫保”暂按年“精准脱贫保”方案执行,其险种、运行模式不变。涉及小额意外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疾病身故险、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和农房保险等险种,保险责任(附件1)及责任免除以正式保单为准。
(五)承保机构及服务范围。年“巩固脱贫保”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巫溪县支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巫溪支公司承保,服务乡镇范围按年“精准脱贫保”方案不变。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巫溪县支公司服务范围:城厢镇、峰灵镇、蒲莲镇、花台乡、兰英乡、通城镇、双阳乡、宁厂镇、长桂乡、天星乡、大河乡、下堡镇、中梁乡、土城镇、天元乡、*镇、乌龙乡、徐家镇、鱼鳞乡。(报案、;理赔咨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