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县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发布,统一为元/人,时间为年9月1日至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年2月28日,请全县城乡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为一年一度只有缴费成功的居民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哦!自桃源融媒发布年医保缴费通知以来很多人在后台留言问交了医保之后到底能享受哪些待遇大病能报多少、跨省医疗怎么办、有没有咨询电话、意外伤害怎么办......
一系列问题今天小编一一为您解答往下看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哪些?1、疾病住院起付线标准及报销比例:医院(医院)起付线和报销医院标准执行,医院医院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每次住院均需支付起付线。住院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2、生育补助: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平产最高报销元,剖宫产最高报销元。
3、家庭门诊帐户:年度我县继续使用家庭门诊帐户,每人每年35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纳入报销范围,在所属乡镇(中心)卫生院医保窗口办理报销。也可以凭户主社保卡在定点零售药店就诊购药。当年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但严禁提现和列抵下一年度个人参保缴费资金。
4、特殊病种门诊:特殊病种门诊是指对少数病情较重、病程较长、门诊医疗费用较大的特殊病种患者门诊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助,申报流程、补助病种和标准请
年度参保对象个人负担的住院费用及恶性肿瘤、尿*症、肾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脑瘫、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儿童系统性心脏病、运动性神经元8种重大疾病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普通群众元,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元)以上部分,按以下标准分四段补偿:1万元(不含)以上至3万元(含)部分补偿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补偿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补偿70%;15万元以上部分补偿80%;未按*策转诊的,当次补偿额按以上标准的95%予以补偿。
年度参保对象按程序审批后发生的特药费用按以下标准补偿:不设起付线,6万元(含)以内补偿60%,6万元以上至12万元(含)补偿50%。超过12万元的部分,不纳入支付范围。被保险人因治疗所需按规定申请获得药品生产企业或慈善合作机构无偿提供的特药,大病保险不再另行支付特药费用。
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其中,8种重大疾病门诊费用年内补偿最高限额为3万元。大病保险保障期限与基本医疗一致,年度报销服务受理时间为年1月1日至年2月28日,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参保对象无责任方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与疾病住院标准相同,报销比例为可报费用的45%。余下合规费用可以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无责任方的意外伤害在常德市范围内住院48小时内,市外住院72小时内,由患者家属向意外伤害经办服务公司报案。年度报销服务受理时间为年1月1日至年2月28日。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镇低保人员、农村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贫困残疾人等六种对象住院报销从年8月1日起实行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医院住院的,医院“一站式”窗口即时结算。
经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同意转诊到县域外就医的,到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一站式”受理结算。未经转诊的、不享受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待遇。
农村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贫困残疾人)因疾病县内住院各类*策累计报销不低于总费用的90%。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转诊(急诊)人员按要求备案后,可持社保卡在开通了全国跨省异医院直接结算,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策、就医地管理”的*策。
即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策;就医时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范围。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不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特殊病种门诊*策咨询(*务中心居民医保7号窗口):-
大病保险(*务中心居民医保9-11号窗口):-、-
意外伤害保险(*务中心居民医保12-14号窗口):-
举报投诉-
办公
办公时间:上午9-12点,下午13:30-17点
请收藏!请转发!
新闻热点
往期精选
1、《中国硒乡·硒旺桃源》宣传片
2、桃源这个地方,又受到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省级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