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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保可报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有哪些?
医保可报的慢性病有30种,其中,Ⅰ类慢性病8种,分别是: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症期)、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地中海贫血(含输血)、血友病。Ⅱ类慢性病22种,分别是:精神病、高血压病、糖尿病、结核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梗塞、搭桥术、支架植入术后)、慢性心功能衰竭(心脏合并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慢性房颤、心肌病(原发性)、慢性肝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肝硬化、慢性肾病、脑卒中后遗症、癫痫、重症肌无力、血吸虫病、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痛风、股骨头坏死、艾滋病。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如何审批?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院、医院、龙医院填写《慢性病申请审批表》,经治医师签字、医院盖章→将审批表、慢性病佐证材料、医保卡、身份证或社医院指定窗口→每月的5日、15日、25日(节假日顺延)由医院统一交至县医保局组织专家审批。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门诊特殊慢性病经审批后,自审批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四、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偿标准是多少?
经审批后的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报账起付线为0元;
报账比例为慢性病目录内可报费用的60%(城乡贫困人口为90%);补偿封顶线为1类慢性病10万元/年(与住院补偿合并计算),Ⅱ类慢性病元/年。
五、门诊医院就诊可报?
参保人员经慢性病审批后,到赣州医院就医,均可凭医保IC卡或社保医院直接刷卡报账(县外的需按规定办理转诊)。参保人员到市外医疗机构慢性病治疗的,均不予报账。
来源:龙南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郭玉玲*岩泉
审核:郭建龙叶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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