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你们好!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缴费工作开始了。具体通知如下:
一、筹资标准
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元,各级*府补助不低于元。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三无”人员、持二代证残疾人等个人缴费资金由县*府予以补助;计生特殊家庭户、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节育户家庭个人缴费资金,县*府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二、参保对象
凡是具有本县户籍且非城镇职工医保范围内的城乡居民或符合当年基金征缴方案规定的对象(包括当年出生的新生儿,所有在园、校的学生,宗教教职人员、武警官兵)。
三、缴费时间
年11月1日—12月31日,请保管好缴费发票,无社保卡的参保对象,按规定到屏南县农村信用社或农业银行各网点窗口办理。
四、缴费方式
携带社保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户籍地村(居)联络员登记缴费。屏南籍在校学生回户籍地登记缴费;非屏南籍在校学生由学校负责通知到屏南管理部登记缴费。今年新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