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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楚雄州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线上线下一体化购药试点启动,特殊病、医院“开药难”、“多次跑”问题切实得到解决。
在楚雄民安慢性病医药有限公司门市,聚集了很多闻讯而来的特殊病、慢性病患者。68岁的夏绍光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高血压多年,医院开药都要花费不少时间,现在能就近在定点药店买到药品,方便又省时。
患者夏绍光:“医院就是排队挂号时间很耽搁,有时折腾一早上都开不到药。这里很方便,服务又周到,比较热情,以后我长期就在这里买了。
楚雄民安慢性病医药有限公司作为楚雄专营特慢病药品的药房,其日常特慢病药品储备保持在种以上,药品分类及适应症覆盖所有统筹区医疗保险门诊特慢病保障病种用药范围,医院一致,同时免费为患者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档案管理、药品配送上门和特慢病用药跟踪服务等特色服务。楚雄民安慢性病医药有限公司负责人高建波:“我们会为特殊病慢性病人提供便捷便利的服务。药品做到安全有效,在患者购药的过程中,不用排队,不用等号。线上和线下它的服务和体验是一样的。”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由医疗机构提供特慢病患者复诊、配药的服务模式,渠道单一,患者复诊续方“排长队”、配药不便等弊端日益突出,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在全州内开展的特殊病慢性病患者定点零售药店线上线下一体化购药试点工作将推行“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创新,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医疗服务的需求,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通过保覆盖、保供应、保配送、控药价,拓展更加快捷、便民、安全的特慢病购药和服务,力求为特殊病慢性病患者复诊续方、配药提供便利,减轻负担。楚雄州年医保特慢病门诊
定点药店名单
楚雄州特慢病申报指南
尊敬的全州参保人员: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医保〔〕77号)文件精神,我州印发了《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统一全州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以下简称特慢病)病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楚医保〔〕64号),启动全省统一的门诊特慢病管理服务工作,现将相关*策调整情况敬告如下:1统一保障病种范围
楚雄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统一门诊特殊疾病和慢病病种,统一后共40种(类)病种。其中,特殊病病种15种(类),慢性病病种25种(类)。
2统一报销范围
楚雄州医疗保险门诊特慢病40种(类)病种的办理依据、复审时限、和报销范围按省局统一规范执行。
3精简申报材料
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即可办理,不再向患者索要出院证明、检查化验报告、服药史等其他资料,取消单位确认盖章。同时也延长了部分特慢病病种的复审时限。
4合理确定医疗待遇水平
一是统一职工和居民重性精神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医疗待遇,门诊就医不设起付线,符合特病门诊*策范围内费用医保基金支付90%;二是适当下调城镇职工城镇职工慢性病单一病种额度按省级标准元执行,从年1月1日起执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特慢病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策保持不变。
5统一经办服务
将特慢病门诊待遇资格确认备案下沉医院经办。医院按临床诊疗规范为特慢病患者进行门诊资格待遇确认和到期复审认定,符合特慢病准入标准符合办理条件的,改为当场办结。特殊原因不能当场办结的在收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取消特慢病门诊单次处方开药量一个月的限制,实行长处方制度,单次处方开药量可适当延长,特殊疾病不超过60天,慢性病不超过90天。
6新老*策对比
7州内具有门诊特慢病评审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
8其他事项
(一)由慢性病病种调整为特殊病病种的(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儿童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按门诊特殊病相关*策享受门诊医疗待遇,与原慢性病门诊起付线合并累计计收本年度特殊病起付线。(二)一个病种调整为两个病种的特殊病和慢性病病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扩张、精神分裂症),已正常享受待遇的职工和居民参保人员,州医疗保障局已组织特慢病评审专家进行了评审,确定具体病种,并统一完成了系统备案,转换新老病种。评审有误差造成转换后的病种与实际不符的,请各参保人员持相关资料(病情证明、门诊处方等)在年12月31日前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修改,每位参保人员可申请修改一次。
(三)具体*策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