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家庭远离传销
今天我和大家讨论的问题是在传销阳光工程当中他们为什么称前三个月为发展的“*金期”,传销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通过拉人头组成层级关系挣钱,如果没有人头可拉,他们一分钱都不会得到的,他们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教人如何去骗人去到那个地方。传销组织中的老总总会说,我们这行业不是拉人头,不行得人,就是你叫来也不要,这样激励你去发展下线。并且他们还有专门资料介绍如何拉人,并且称前三个月为发展的*金期,那个这个原因是什么呢?
其实,这个前三个月的*金期,是由于从事人的心理变化而出来的,刚刚被洗脑的人以为自己抓住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在前三个月内他们还不能对所做的事情有一个正确的判断,因此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比较的胆大。他们认为叫人就是为了给别人机会的,因此他们心里不会有一点儿愧疚。而被叫来的人一般是通过叫人者的做事和行动来判断的,因此这个时候是最不容易被看出来的,这也是被叫人最容易受蒙蔽的时候。再者,亲朋好友也不知你在哪里做什么,这是因为你之前用谎言不是在做传销那个地方。也就是你的亲朋好友还没有遭到传销的破坏。叫过来的机会比较大,只要亲朋好友过去了,留人的几率就比较大。
而过了三个月就不是*金期了吗?真实的情况是,在阳光工程一段时间之后,来的人会逐渐的发现里面一些内幕,与当初所说的出现不一样的地方。比如说刚开始以后每月都有钱,那里真的不存在借贷关系,这里面的人都是正直的,不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然而真的在一段时间之后,你会发现这一切都是假的。还有的人以为所有人的钱都打到一个人的账号上,而实际怀况却是有好多的帐号,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过了这三个月的时候,当他们了解了一些东西,我相信一些人的内心还是比较善良的。这个时候如果再叫来了人,如果问到这方面的问题,他们就会表现的不自然,从而让来的人产生了怀疑,而他们自己此时也在思索到底该怎么做的问题。其实这里的三个月并非指真正意义上的三个月,而是说你什么时候能迷糊的过来。有些人五六个月之后一个人没叫来还相信这事是真的那也是有的。而一些人在一个月内就搞清楚了,那么他所谓的*金期也就一个月,因人而异。
如果在前面他们叫到了人,再过一两年如果他们还在那里,那么他们会迎来第二个*金期。什么意思呢,有些明知道是骗人却还要坚持骗下去。这些人说慌的地步已经非常的高了,他还会告诉来的人,他们也没有到多长时间,此时被叫来的人也很分辨,容易上当。
说过来说过去,其实这就是传销人员控制人身自由的方法,以“*金期”为由让你去骗人。当然了,如果有一两个人被骗进来,再想脱身那就困难了,这个时候别人就有了要挟你的资本,终将使你难以自拔,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广西两地法院审判一批传销案件,18名“老总”获刑核心提示
传销是一种有组织、有预谋、以“拉人头”为主要形式的诈骗活动,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也破坏社会道德基础和诚信体系,是危害社会的“*瘤”,不少群众深受其害。依法对传销犯罪予以严厉打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实乃题中之义。
近日,桂林市临桂区、南宁市兴宁区两地法院打击传销出重拳,对一批传销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和判决,严厉打击了传销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49人分6批出庭受审
临桂法院开庭审理桂林最大传销案
11月6日,随着张某武等9名被告人在法警的羁押下被带进法庭,一起涉案人员达49人、以“移民经济”经营活动为名的桂林市最大的传销案,在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张某武等9人均来自四川省,年龄最大52岁,最小43岁
公诉机关指控
张某武等9人自年起相继在桂林市临桂区加入以“移民经济”资本运作项目为名的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规定,每个参加者必须交纳元,申购1份份额方能加入,交纳元购买10份份额后可以发展下线,每人最多购买10份份额且最多发展三名直接下线。被公安机关抓获前,张某武等9人共发展下线近人。
该传销组织通过“五级三晋”制对团队进行管理,根据参加者及其下线人员申购的份额和发展情况不同,将参加者分为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五个级别,并规定相应晋升条件。高级业务员负责管理下线、上传下达、发放提成款或者收取申购款等。
年12月22日下午,张某武等9名被告人在桂林市秀峰区东安路某饭店召集该传销组织部分人员进行培训时,被公安人员现场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张某武等9人组织、领导了以“移民经济”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9名被告人均是传销体系中的高级业务员,下线层级均达三级以上,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数至少60人以上,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名法官与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
因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被告人将分6批出庭受审,本案将择日宣判。
宣判18名传销“老总”获刑
年11月5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某*等18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对1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六十万元至十五万元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
年以来,李某*等18人先后在南宁市以参加“消费投资”行业为名,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要求下线缴纳一定数额的申购款购买虚拟份额作为参加该传销组织的入门费,然后由上线人员瓜分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
参加者申购虚拟份额最低需要申购1份,最高只能申购21份,申购第一份是元,从第二份起每份是元,21份就是69元。
在人员的管理上该传销组织采用“五级三晋制”,根据参加者及其下线申购的份额将参加人员划分为业务员-业务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五个级别,有份份额以上并有三个直接下线为经理级别的人员就晋升为老总级别。
案发时,李某*等18人均已达到老总级别。李某*伞下老总级别人员已达到13人,伞下人员已达人以上。
法院审理认为
李某*等十八名被告人共同组织、领导以“纯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财物,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李某*伞下人员达到一百二十人以上,情节严重。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广西高院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告诫各位被骗进传销组织的人:
你要走出传销组织,就必须离开那个环境,环境造就人,离开了那个环境,你的头脑才会清醒过来。你一辈子待在传销组织,你一辈子永无出头之日。
远离传销珍爱家庭
长按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