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研究发现:人类25岁左右大脑发育才完全
创新生动力,转型出活力。新一轮振兴号角已经吹响,向着东、中、西三大板块各具特色、良性互动的美好图景,吉林再出发!
汽车喇叭声扰民、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开会铃声不断、公交车上大声打等等,这些文明城区创建中的 不谐音 ,像城市肌体中的一个个 顽疾 ,扰乱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也破坏着城市的文明形象。
香港7月24日电 香港《经济》报道,学童情绪、行为问题趋增,有不服教师指其答案错误,为1分之差与母亲大闹校长室;亦有新教师对学生在课堂失控乱跑“无符”。 为协助准教师,香港教育学院首引入心理健康训练课程,於2015学年成必修科,当中包括培训教师“精神健康急救”。 教院昨日(23日)与香港心理衞生会签署合作备忘录,为教院准教师提供心理健康培训课程。將参与合作计划及设计课程的教院健康与体育学系健康学教授林德明指,曾有毕业生返校向他“求救”,指上体育课时有学生刻意“周围走”,任何课堂活动如羽毛球、篮球或排球都不参加。 学生家长为1分 大闹校长室 林德明指,年轻人往往对父母或教师的指示表现抗拒,新教师不懂控制课室內外的课堂秩序,有教师或以强硬態度对待学生,但往往只会收到反效果。 除课堂秩序,学生或会挑战教师的专业知识。沙田崇真中学校长张文伟指,曾有英文科教师指出一名初中学生的文法上的不当,並加以解释,学生不服气,在课室大吵大闹,教师为控制课室情况,暂且將事情留待课后討论。 岂料,学生与母亲带同大批英文文法书籍,到校找该名教师理论,亦指教师错误,学生无错;事件升级上校长室,学生及家长仍然情绪激动,最后张文伟找来大学教授向家长指出,学生写法“理论上唔算有错”,但因一般“唔会咁用”,甚至要提及公开试若仍然以该种写法“定会扣分”,才能安抚家长及学生的情绪。 张文伟慨叹,该名教师亦已属资深,80年代毕业,公开试8科考获A级、港大毕业,而且该题目只属1分,事情亦可以发展至这情况,若以新教师亦未必有足够经验处理。 林德明指,新教师情绪或较紧张,既要面对教学准备,亦缺乏处理学生问题的经验,再加上即使想向同事“求助”,亦要时间建立人际关係才能將经验口耳相传。 先针对中小学 长远推及幼园 预计与香港心理衞生会合作、最快在2015/16学年为3年级学生推出的“心理健康训练课程”,將分为两部分,先透过理论学习了解自己,然后有实际学习处理不同情况,並將提供经验交流,安排学生到不同服务机构参观及与相关人员分享,了解不同对象的需要。 课程中亦引入“精神健康急救”等训练,作为对准教师的装备,期望可培训教师识別出不同学生的情绪问题,並提供即时辅导,有技巧可与学生沟通,甚至作进一步转介。课程起初针对中小学生,长远期望推及幼稚园。
施恩奶粉刚把三聚氰胺超标问题勉强解决,又爆出更大:所谓“有美国合作背景”的施恩,其“美国背景”竟是雅士利公司自己在美国开设的皮包公司;在广告中标榜的“100%进口奶源”更是子虚乌有,据中国奶业协会有关人士披露,实际奶源是山西和黑龙江,即雅士利公司在上述两地的自建奶源基地。(6月12日《每日经济》) 昨日上午,施恩公司召开说明会回应称,股东为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施恩营养品国际(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和广东雅士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但对美国股东注册情况、经营业务以及对广州施恩公司的贡献,施恩公司公关负责人并没有马上回应。而对媒体质疑进口奶源实际来自国内,施恩表示,从今年1月开始全部采用进口奶源,并启用了“100%进口奶源”的新包装,产品委托山西雅士利公司加工。2009年以前,该公司产品包装没有标志使用进口奶源,也没有宣传采用100%进口奶源。 既然召开说明会回应质疑,却为何对关键性问题“抱琵琶半遮面”?“美国背景”到底是否是皮包公司或空壳公司,直接拿出证据就行了,似乎没必要躲躲闪闪。既然自称从今年1月开始全部采用进口奶源,那么,具体的奶源地是哪里,也该向公众做出说明,也似乎不必要吞吞吐吐。这两个关键性问题如果不能大白于天下,那么,施恩奶粉的广告内容是否属实,就依然值得进一步追问。 国务院于1987年10月26日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1988年1月9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3年12月1日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1995年2月2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均规定,不得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根据这些法律法规的条文,所谓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是指所利用的广告中具有虚假的不真实的内容,对商品的性能、质量、用途、价格、有效期限、产地、生产者、售后服务、附带赠品的允诺等,以及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作不符合事实真相的宣传,以假充真,以无冒有。 据此,如果施恩奶粉真是以自设的海外皮包公司冒充外国背景,则属于提供了“虚假的不真实的内容”;如果施恩用国内奶源冒充“100%进口奶源”,则是对商品产地、生产者作了“不符合事实真相的宣传”,又已经涉嫌违法。针对如此重要的问题,施恩的说明会回应得有些不得要领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2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根据该法第140条,生产者、销售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还需依法追究刑事。据此,假如施恩的广告宣传不实,则不仅涉嫌违法,更涉嫌犯罪。 当然,就眼下而言,判断施恩奶粉是否涉嫌虚假宣传还为时尚早,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出面彻查,惟如此,才能给消费者一个交代,还市场一个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