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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7/7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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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民申请信息公开遭拒提上诉


    区长出庭应诉


昨日,因市民不服西城区*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提起行*诉讼,西城区区长王少峰作为西城区*府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通讯员


    赵岩


    摄


    王少峰1970年出生,2011年任西城区委副书记、西城区区长。在任期间他多次在公开场合呼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去年年初,西城区出台《西城区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规则》时,他曾表示“如果行*诉讼中区*府是被告,那我就要出庭。”同年,他出庭应诉一起市民认为房屋征收决定不合法,起诉区*府的案件。


    新京报讯


    市民不服西城区*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向*府提起行*诉讼,昨日下午,该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作为西城区*府法定代表人的西城区区长王少峰出庭应诉。据了解,王少峰是2014年首位到高院出庭应诉的北京市行*机关负责人。


    区长带一摞文件出庭


    昨日开庭前,王少峰身着白衬衫、布鞋,拿着一摞文件出现在法庭。作为被告西城区*府的法定代表人,他主动坐在了被告席。书记员照常提醒所有的诉讼参与人关掉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遵守法庭纪律。


    旁听席上,坐着西城区*府、各委办局、街道等多个行*机关的负责人。


    该案是一起市民不服*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案。李先生是西城区潘家胡同61号的房屋所有权人,因该拆迁项目涉及其切身利益,2013年9月24日,他向西城区*府申请公开“关于北京市西城区桃园二期危改小区项目的拆迁补偿、补助费用的使用、发放情况”。2013年9月29日,西城区*府作出《非本机关*府信息告知书》,主要内容为:申请获取的*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建议向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咨询。


    李先生不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诉讼,请求撤销告知书。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于是他上诉至北京市高院。


    原告代理人称满意


    庭审现场,在原告发问和陈述意见时,王少峰一直在做笔记。答辩过程中,核心争议在于为什么*府出具了“*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的答复,王少峰解释称,答复里所说的“不存在”,是指房管局目前还没有制作并保存相关信息。根据法律规定,一个项目拆迁完毕后的一个月内,相关的材料、档案和数据才被移交至房管局。拆迁完成后李先生再去申请,房管局应该能提供相关信息。


    昨天,上诉人本人因上班没有出庭,一个小时的庭审后,原告代理人认为,不论胜败与否,区长对于*府信息什么情况下公开给与了详细解答,他对此比较满意,感觉到区长出庭应诉并不是走了个形式。


    该案未当庭宣判。


    ■


    对话


        “如果*府做错,败诉是应该的”


    庭审后,王少峰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对于“王区长”的称呼,他笑着说,“应该叫被上诉人,或者被告。”


    :你为什么会出席庭审?


    王少峰:*府在依法行*过程中,可能有些行为会被群众误解,也有可能是我们工作不到位,那么*府自然会成为被告。市民告*府,区长作为法定代表人有依法出庭的权利和义务。涉及*府本身和相关部门,对于*府各个相关部门是一次普法和教育。我愿意出庭,通过法庭对相关法律进一步了解,也了解当事人的诉求,更好改进*府工作。


    :你出庭前做了哪些准备?


    王少峰:首先要了解整个事情的过程。出庭前我调阅了所有文件,再次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本案涉及房屋管理部门,我也调阅了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书。


    李先生此次申请公开的信息,房屋管理部门现在不掌握相关信息,做出了*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用词准确。但是在告知书内文中,有些言语不规范。比如,它说“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范围”,这个词不准确,是公开的范围,只是当时信息不存在。


    :参加完庭审后,你会做哪些工作?


    王少峰:西城区*府有68个部门要依法进行*府信息公开,我们要对各个部门召开相关会议提出要求,进行信息公开的规范。这些年,西城区根据*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10万6千条信息,依申请的公开有2千余条信息,基本满足西城区公民单位对信息的需求。


    :上次你出庭是关于拆迁的,这次也是,在出庭的选择上有没有考虑?


    王少峰:上一次所关联的是*府征收项目,这次是*府信息公开案件,拆迁和征收还是不同的,但是都牵涉到关于房屋土地问题。大家都知道,西城区资源有限,群众对于居住地方比较关心,*府应该创造好的环境,帮助群众尽可能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创造生活和生产环境。


    :如果此案败诉了怎么办?


    王少峰:如果*府真的做错了,那败诉是应该的。


    ■


    背景


        平谷行*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逾6成


    今年1月,北京市高院与市*府法制办共同签署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与行*互动工作加强法治*府建设若干意见》,将包括推动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在内的有关长效机制,作为进一步推动司法与行*良性互动工作、加强法治*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明确。市高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倡导和支持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市各级法院按照要求,结合各区县特点,创造性地落实行*负责人出庭机制。


    据统计,近年来,平谷法院行*案件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0%以上。


    ●2012年,时任平谷区区长张吉福(现任平谷区区委书记)到平谷法院出庭应诉,并当庭领走了*府败诉的行*判决。


    ●2013年,平谷区区长姜帆出庭应诉一起以平谷区*府为被告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行*案件,并进行辩论和陈述。


    ●2013年,西城区区长王少峰、西城区副区长李岩也曾分别到一中院和高院出庭应诉。


    声


    音


    区长亲自出庭应诉,是区*府对依法行*工作的重视,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于增强行*机关的诉讼意识和应诉能力,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妥善解决行*争议,提高执法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是推动法制建设很重要的方面。


    从目前情况看,北京市从区县到市级两级行*机关负责人带头应诉情况越来越多,有些区县做了很好的表率。近年来,以西城区、平谷区的区长、副区长等为代表的一批行*机关负责人均带头出庭应诉。


    ——北京市高院*组成员、副院长吴在存


    本版采写/新京报


    刘洋(原标题:市民不满“信息公开”


    区长出庭当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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